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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协会公布了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是有关部门在管理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一批反响良好、影响较大行政保护案件,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涵盖医疗健康、工程施工、互联网电商、特许经营、服务餐饮等行业领域。

今天就请跟着索睿邦一起看一看,或许对您在知识产权领域中遇到的问题有借鉴意义。

--专利权--

01

“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就其名称为“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的发明专利,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处理请求,认为被请求人某公司在某展会许诺销售的某产品侵犯其专利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受理后,根据案件情况及双方意愿诉求,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为涉外主体行政调解案件,请求人为跨国医药企业,具有相当国际影响力。本案灵活、快速办结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尊重和保护外国权利人在京发展,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

02

“长螺旋钻孔泵送砼成桩后插钢筋笼施工工艺及钢筋笼导入装置”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北京岩土工程协会就其名称为“长螺旋钻孔泵送砼成桩后插钢筋笼施工工艺及钢筋笼导入装置”的发明专利,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处理请求,认为北京某公司在某项目施工过程中侵犯其专利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案件情况及双方意愿诉求,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岩土工程协会许可被请求人在上述项目中继续使用涉案专利,被请求人支付一定专利许可费及维权合理支出。

典型意义

本案为行业维权案件,请求人通过设立“专利池”,避免手续繁琐、缓解技术制约,形成能够复制推广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本案通过行政调解结案,在保证办案质量、满足当事人定纷止争诉求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行政资源,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03

“一种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请求人北京兴晟科技有限公司就其名称为“一种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处理请求,认为被请求人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经审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部分描述的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实施的招标、投标等行为符合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且具有共同侵权故意,认定为共同侵权。

典型意义

本案在侵权判定标准上考虑到专利法意义上共同侵权侵权主体复数性、侵权行为整体性、侵权客体单一性、损害后果共同性和行为性质可转化性等特点,对被请求人的侵权行为进行单独和整体分析评述,明确被请求人具有共同意思表示,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权--

04

北京盛典云通广告有限公司侵犯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特殊标志所有权案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行委员会举报北京盛典云通广告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对第27680845号、第27680846号特殊标志所有权。经调查,当事人存在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图形的行为,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080.52元,并处罚款1080.52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为横跨京苏两地的网络侵权案件,涉及综合性国际军事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查办本案,维护了世界军人运动会特许商品的市场秩序,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特殊标志执法力度,破除了特殊标志侵权人的侥幸心理。

05

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擅自在燕窝产品包装上使用未包含食用燕窝商品类别的注册商标MEHECO及注册标记,并通过天猫MEHECO中国医药旗舰店销售该产品。经调查,当事人存在自行扩大其注册商标使用商品范围及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为互联网领域商标行政执法案件,涉及互联网取证、域外证据收集等,对商标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固定具有参考价值,对拓宽互联网领域商标行政执法维度,依法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及网络交易行为监管,强化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06

李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移转的《检察意见书》,对李某等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行为因犯罪情节较轻不予起诉,建议对该三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审查处理。经调查,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970257.2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为司法机关移送行政机关案件,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犯罪案件,在决定不起诉后直接移送市场监管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实现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三方信息的互通,有效弥补了传统行刑衔接中潜在的漏洞,堵住了监管死角。

07

北京文荣福旺餐饮店在同种商品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案

北京文荣福旺餐饮店未经商标注册人黑龙江省张亮餐饮有限公司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及美团外卖均使用含有“张亮麻辣烫”内容的标志并提供餐饮服务。经调查,当事人存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行为,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50325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近年来,一些企业将违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阵地”转移到农村市场,发现和查处难度较大。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及时立案查处,定性准确,过罚相当,维护中小企业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著作权--

08

中兴华睿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侵犯新闻作品著作权案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受理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移转案件,权利人新华通讯社称中兴华睿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经调查,当事人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被侵权作品为“一带一路”新闻及图片,在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侵犯新闻作品著作权行为的同时,有力震慑了滥用他人文字作品、图片作品的恶劣行为,对强化媒体版权保护、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09

柔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传播电子出版物案

柔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麦克劳希尔全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许可,通过多人云视频会议软件ZOOM平台进行网络授课,向公众提供含有Wonders教材等电子出版物。经调查,当事人存在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为网络互动教学侵权行为行政处罚第一案,权利人是全球领先的教育出版商,侵权方是国内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对侵犯涉外出版发行机构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体现了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也是执法部门对查办新型网络侵权案件的有益探索。

10

北京华夏乐博咨询有限公司利用加密锁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北京华夏乐博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非法复制其“广联达BIM安装计量软件(GQI2019)”及“广联达BIM土建计量平台(GJT2018)”软件。经调查,当事人存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著作权人软件的行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作出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21.12万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为利用加密锁侵犯软件著作权行政保护第一案。随着软件大规模使用,侵权现象屡禁不止,本案通过对侵权方给予大额罚款,有效保护国产软件企业的发展,使相关从业者更加了解软件侵权盗版的认定及潜在风险,有利于提高权利人的著作权保护意识。